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人民公园举办成都市2008年迎春花展临时门票价格的复函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人民公园举办成都市2008年迎春花展临时门票价格的复函
(成价函〔2008〕6号)
市林业园林局:
你局《关于对人民公园举办成都市2008年迎春花展门票价格定价的函》(成林业园林函[2008]9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为丰富广大群众文化娱乐生活,营造祥和喜庆的节日气氛,经你局同意,人民公园将在2008年2月6日至3月11日期间举行一年一度的迎春花展。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考虑其规模和资金投入情况,经研究,同意人民公园在活动期间实行临时门票价格:8元/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