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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税局,具体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主 任:
  张灵山 市国税局副局长

  副主任:
  孙晓军 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

  张吉庆 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

  丁冬梅 市综治办协调室副主任

  顾梅玲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赖学荣 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成 员:
  钱克勤 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

  张 军 市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

  王晶晶 市国税局征管科科长

  李竹林 市地税局征管科科长

  张松柏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刘振清 市委宣传部社会宣传科科长

  沈丽梅 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马克斌 市监察局助理监察员

  郭素东 吴忠市审计局科员

  艾进春 吴忠市法院刑二庭庭长

  续 程 吴忠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

  张 飞 吴忠军分区后勤部财务科科长

  任海鹰 中国人民银行吴忠中心支行会计科科长

  协调小组及协调小组办公室通过联络员制度开展日常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整治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国税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与市公安局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对纳税人违法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税收检查,加大对大量使用现金纳税人的检查力度;完善发票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开展对发票承印单位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发票防伪专用品购存环节安全情况;结合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发票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发放购物卡的商业机构的发票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开具和使用虚假发票的机构等。

  (二)地税局:与市公安局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旅游以及房地产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对纳税人违法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大对大量使用现金纳税人的检查力度;完善发票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开展对发票承印单位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发票防伪专用品购存用环节安全情况;结合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发票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开具和使用虚假发票的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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