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税局,具体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主 任:
张灵山 市国税局副局长
副主任:
孙晓军 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
张吉庆 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
丁冬梅 市综治办协调室副主任
顾梅玲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赖学荣 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成 员:
钱克勤 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
张 军 市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
王晶晶 市国税局征管科科长
李竹林 市地税局征管科科长
张松柏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刘振清 市委宣传部社会宣传科科长
沈丽梅 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马克斌 市监察局助理监察员
郭素东 吴忠市审计局科员
艾进春 吴忠市法院刑二庭庭长
续 程 吴忠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
张 飞 吴忠军分区后勤部财务科科长
任海鹰 中国人民银行吴忠中心支行会计科科长
协调小组及协调小组办公室通过联络员制度开展日常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整治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国税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与市公安局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对纳税人违法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税收检查,加大对大量使用现金纳税人的检查力度;完善发票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开展对发票承印单位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发票防伪专用品购存环节安全情况;结合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发票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发放购物卡的商业机构的发票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开具和使用虚假发票的机构等。
(二)地税局:与市公安局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旅游以及房地产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对纳税人违法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大对大量使用现金纳税人的检查力度;完善发票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开展对发票承印单位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发票防伪专用品购存用环节安全情况;结合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发票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开具和使用虚假发票的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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