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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对抗震救灾车辆继续免收停放服务费的紧急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对抗震救灾车辆继续免收停放服务费的紧急通知
(成价费〔2008〕103号)


各区(市)县物价局:

  我省汶川5.12大地震发生后,举国上下团结一致,积极参加抗震救灾。在大灾面前,我市机动车停车场重大义轻小利,对抗震救灾中运输物资和人员的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用实际行动支援了抗震救灾。目前抗震救灾工作的重点已从伤员抢运转移到人员安置和恢复重建,现就对抗震救灾车辆继续免收停放服务费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机场、车站、码头、货运交易市场及各类物资交易中心(购物中心)的配套机动车停车场,应大力支持抗震救灾和震后重建工作,继续对抗震救灾和震后重建中运送人员及物资的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二、凡进入上述停车场停放的参加抗震救灾和震后重建的车辆,应出示相关凭证或证件,免交车辆停放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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