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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实施方案

  工商局:规范开展“门前三包(秩序、卫生、绿化)”活动;规范化管理门牌;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户外广告管理。

  房管局:协调抓好旧居住区绿化改造,确保绿地率达标;按计划完成居住区环境景观改造;确保60%以上居住区达到“园林小区”标准;协助做好居住区创建园林城市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市民爱绿、护绿、透绿的自觉性。

  公安局:整治市区交通秩序,制止机动车乱停乱放,保持交通标牌、标志完整、清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执法工作。

  广电局: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开辟创建园林城市电视宣传栏目,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收集拍摄创园资料,制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片。

  吴忠日报社:制定宣传方案,安排“创园”专版,及时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市区其他部门、单位、社区、利通区有关乡镇:做好“创园”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抓好各自庭院、辖区内小区绿化建设,确保绿地率达标,争创园林式单位(小区);加强绿地、绿化设施的管护,提高绿化质量。

  六、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部门必须站在吴忠发展全局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园林绿化在建设滨河生态水韵城市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选准“创园”工作突破口和切入点,建立健全“创园”工作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创园”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每一个项目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个人。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对每年的城市绿化任务,进行细化、量化,落实到部门和单位。广泛调动千家万户、方方面面的力量绿化城市、美化家园。真正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指挥到位,保证创建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部门尤其是新闻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有计划、有组织地搞好宣传发动。要制作“创园”专题宣传片和反映城市绿化成果为主的宣传画册,要在全市形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共识,营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浓厚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踊跃参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活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集中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这一主题,开辟专栏,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认真履行义务植树的职责,形成全民爱绿、护绿、造绿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机制,加大绿化。城市绿化要大胆引入市场机制,采取招标、投标、租赁、承包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吸引外地资金、人才到我市搞城市绿化。改变过去由单一、传统的绿化方式,向多元化、市场化转变。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认养、领养公共绿地和小型公园,发动社会捐建园林设施、雕塑小品。鼓励各单位自己投资搞绿化。要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在非基本农田地段大力推行租地造绿的方式,加快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落实相关配套政策,调整城郊农业产业结构,引导集体、个人自建苗圃等绿化生产基地,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绿化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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