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积极向国家、自治区争取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及时申报、批复、“创园”建设项目。
财政局:将绿化建设资金、绿地养护资金、绿化科研资金、创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增长,及时拨付到位。
园林管理局:编制《吴忠市城区生态景观林总体规划》和《吴忠市城区林地保护与利用规划》,制定《城市绿化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创园实施方案,完善城市绿化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审批、验收,保证各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达标;加强绿化建设,做好绿化科研、绿地养护、义务植树等工作,开展“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和“绿化先进单位”评先活动,保证各类绿地建设、绿化指标达到标准;组织实施环城绿化、高速公路沿线防护林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保护绿化建设成果。
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将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向社会公布各类“绿线”;严格把关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规划,配合做好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审批、验收;严格控制公共绿地布局,控制新建、改建街道的绿地比率,确保道路绿地比率达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整治,做好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营造良好城市面貌。
建设局:建设城市道路、街头绿地,发展立体绿化;做好供水、供热、供气、照明、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建设工作;做好新建居住区绿化建设;做好城市广场绿化造景、养护工作;做好建筑节能措施和节能材料推广工作。
文化体育局:制定文物古迹及其环境保护制度、办法,做好文物、历史古迹规划、保护、开发工作。
教育局:做好各校园的绿化建设;在学校师生中开展创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爱绿、护绿意识。
农牧局: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城乡接合部绿化、美化。
环保局:加强市区大气、地表水环境监测管理,治理污染源,保证达标。
水务局:编制城市水系及水系景观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规划区内河、湖、渠的整治改造及绿化,重点整治绿化南干沟和城西排水沟。
交通局:按照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做好新建道路绿化;规范管理公共站牌;加快城市公交事业发展,保证公交车辆、公交出行率达到标准。
国土资源局:配合做好绿线管理、绿化建设审批、验收工作,保证留足绿化建设用地、古树名木保护用地。采取土地行政划拨优惠政策,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确保各类绿地建设用地;办理绿化建设新增用地中土地的征用及报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