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部门根据“创园”领导小组审定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组织实施各项目标任务,在实施过程中确保质量和时间进度。
2、各单位要针对创建工作的难点和重点,采取多种方法,利用各种途径,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攻坚,高质量完成预期任务。
3、市“创园”领导小组、市“创园”办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各争创组的工作进度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做好指导、督办和保障工作。
(三)自查申报阶段(2011年4月至2011年5月)
1、在各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后,及时上报有关书面材料,市“创园”办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提出完善整改意见。
2、各单位根据市“创园”办的验收意见,对各项任务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充实、提高。
3、市“创园”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创园”工作材料的综合汇总工作,完成各种申报材料的编印和创园宣传片拍摄制作任务,由市政府在4月份初向自治区建设厅申报初审,取得建设厅推荐文件,5月份向建设部组织申报。
(四)迎检阶段(2011年6月)
1、市政府召开会议,部署迎接遥感测量和建设部专家组实地考察查验工作。
2、巩固前一阶段已取得的各项达标成果,查漏补缺,深入推进“创园”工作。
3、评审期间,加强与自治区建设厅和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信息。
四、工作重点
对照创建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中的54项指标,我市大多数还没有达到国家标准,需要进一步努力。今后的创建工作关键要在全面达标上下功夫,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制度。要严格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取得良好生态、环境效益;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城市的各类绿地要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科学的绿地系统;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要符合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二)景观保护。注重城市原有自然风貌的保护,凸显伊斯兰文化特色,保护历史文化;对城市的古树名木建档立卡,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
(三)绿化建设。园林绿化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适时建设吴忠市森林公园,加快公园建设步伐,老城区内见缝插绿,增加绿地面积,使绿化指标近三年稳定增加,绿化的三项主要指标经遥感测量达到国家标准;城区间的绿化差距逐年缩小,绿地率、城市绿化覆盖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以内,人均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以内;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5平方米以上;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到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具有本地特点;新建的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有活动园地,旧居住区改造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开展“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审活动,使全市“园林小区”占60%以上,全市“园林单位”占60%以上;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大力扶持和发展生产绿地,生产绿地占城市总绿地面积的2%以上,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加强科研工作,培育和应用一批有特性、抗性优良的新品种;全民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积极发展垂直和立体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