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9]9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四日
甘肃省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分类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2 应急机构及职责
2.1 省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2.2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3 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2.4 专家组及职责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
3.2 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情况报告
4.3 指挥与协调
4.4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事故调查
5.3 总结评价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
6.3 技术保障
6.4 宣传培训与演练
6.5 奖励与责任
7 附则
7.1 预案修订
7.2 预案解释
7.3 预案实施
甘肃省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地做好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
突发事件应对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