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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城江城区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2月30日,实施日期:2009年12月30日)确认失效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城江城区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8]56号)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金城江城区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金城江城区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秩序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迎接自治区“城市道路畅通工程”和“开展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验收工作,确保金城江城区市容市貌整洁,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市政府决定对金城江城区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秩序等进行综合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金城江城区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其名单如下:

  组 长:
  莫振祖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农文广 市市政局局长

  韦建国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金城江交警大队大队长

  韩学明 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副主任

  黄家烈 市市政局副局长

  吕忠益 市运管处副主任

  成 员:
  彭 坚 市市政局法规科科长、市城建监察支队支队长

  黄光良 金城江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李家奇 市工商局金城江分局副局长

  孙群策 市运管处金城江直属局副局长

  温如旭 金城江区政府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彭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光良同志兼任。

  二、整治时间

  2008年3月26日至4月2日。

  三、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达到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城镇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得到有效利用,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得到增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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