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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发放许可证的公告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发放许可证的公告
(津安监管危字〔2008〕3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及有关单位:
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455号令)、《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7号令)及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批发企业进行了审查,现将第三批经审查基本具备发证条件,批准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临时证)的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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