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和“两会”期间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津安监管急字〔2008〕4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中央驻津企业及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春节前后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应急职守工作
为了让全市人民欢度一个安详欢乐的新春佳节和保障我市“两会”的胜利召开,各部门和单位要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应急值守的任务和责任。紧紧抓住当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这条主线,建立和完善部门和单位预防、预测、预警机制,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研究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措施,制定符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和生产实际的应急处置方法,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备不懈。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明确应急值守的主要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从现在起都要建立应急值守值班制度,除市安监局统一布置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重点企业,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由企业主要领导组织处(科室)等管理部门认真开展预防性检查,对检查情况做全程记录。切实做到查必严,任何一个细节都不放过。险必除,不留后患。患必治,不埋祸根。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在本区域、本行业预防性检查的指导和督办工作。
二、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冬季是事故多发和易发的季节,初冬渐暖的气候也极易造成人的疲劳,尤其是春节前后更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时时绷紧安全生产弦,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对已确立的重大危险源开展一次全方位的监测检查,确保重大危险源始终处在可控可监视的范围内;生产企业要对重点岗位、重点工序的职工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如何应对的措施,并以此推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完善。
企业要对本企业重大危险源建立预警机制、落实责任和监控人,安监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与企业重大危险源责任部门的联系沟通,使重大危险源的监测、预警始终在受控的范围内。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