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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安全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一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廉洁自律工作落实。以“依法履职,真抓实干,清政廉洁”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每周五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出计划安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学习《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党纪条规;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局域网开辟“警示录”、“榜样篇”等专栏,开展学先进、警钟鸣宣传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公务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开展对照检查,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二是围绕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各项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纪检监察组织要组织协调有关处室,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制度保证和监督制约机制。一要重点围绕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工作效能和业绩考核,加强对民主推荐、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定期轮岗等干部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公务员法以及干部任用条例等规定要求。二要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干部谈话等制度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要求;三要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的许可,加强对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责任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以及政务公开等规定要求。三是认真查办信访案件,严肃党纪国法。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政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教育;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定期分析研究信访举报的倾向性问题,关口前移,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严厉查处权钱交易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党纪国法。积极探索建立党纪政纪咨询服务机制,为同志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供党纪政纪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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