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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关于开展2008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四、组织机构

  由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共同主办。

  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具体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行业和集团总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区县、各部门、各集团总公司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和成果及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区县、各部门、各集团总公司活动开展情况向组委会推荐“2008年度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名单。

  五、活动形式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全市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1.全市性活动由组委会组织指导,主要包括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文化下乡”活动、安全专家基层服务活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和“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2.区域性活动包括各区、县的活动,各行业、各集团总公司活动以及媒体的宣传活动等。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给予指导。

  六、活动安排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到5月底)。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集团总公司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和计划,并对所属的单位层层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6月份)。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集团总公司按照预定方案,充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抓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各级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活动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三是总结阶段(6月底到7月中旬)。各区县、各部门、各集团总公司在“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认真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做法,市活动组委会将组织评比“2008年度天津市安全生产月优秀单位”。

  七、活动要求

  各区县、各委局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抓好。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全面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创新形式、细致谋划、精心部署、务求实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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