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菏政办发〔200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
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近几年,我市市属企业呈现健康发展态势,但也有一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有的已破产或濒临破产,企业职工下岗失业,没有可靠的基本生活来源。为切实做好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职工安置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市属企业是我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切实做好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让他们就业有岗位、生活有保障、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巩固我市改革开放和国有企业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政策,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
二、进一步明确做好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任务目标
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认真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两方面积极性,以新建企业安置和市场就业为主,以公益性岗位和政府新增生产经营性岗位为辅,以社区岗位安置为补充,同时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积极开发就业岗位。2007年春节前,在对原印刷厂职工进行就业现状摸底和求职登记的基础上,组织1-2次专场招聘会,基本解决该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2007年开发各类岗位5000个,2008年开发各类岗位10000个,为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每人提供一次就业机会,力争到2008年底使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三、建立健全求职就业登记制度
登记范围包括所有有求职要求的下岗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到原企业领取由市劳动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求职就业登记卡》(以下简称《登记卡》);失业人员到市劳动保障局领取。《登记卡》实行每人一卡,由本人填写。下岗失业人员凭卡可免费参加再就业招聘会;已经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并主动申报就业登记的,可凭卡到市劳动保障局领取1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各类用人单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可凭卡按招用人数到市劳动保障局领取每人1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凡申报就业或被其他单位安置就业的,其《登记卡》由劳动保障部门收回。下岗失业人员凭卡可到劳动保障部门申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