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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盐海公路陈李公路新洋收费站调整收费方式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盐海公路陈李公路新洋收费站调整收费方式的批复
(苏政复〔2009〕41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盐海公路陈李公路新洋收费站合并收费站点并调整收费方式的请示》(盐政发〔2009〕6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盐海公路陈李公路新洋收费站进行收费方式调整,将两个单向收费点北迁2.5公里合并为一站一点双向收费。
二、
你市要做好收费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移址工作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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