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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11.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指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在全部服务业(第三产业)增加值中所占的比例。用公式表示为: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100-传统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100
  12.服务业经营户(企业)增长速度
  服务业经营户(企业)增长速度是指报告期服务业经营户(企业)个数比基期的增长率。本指标体系中,该速度指标是年度增长速度。用公式表示为:
  服务业经营户(企业)增长速度=[报告期服务业经营户(企业)个数-基期服务业经营户(企业)个数]/基期服务业经营户(企业)个数×100
  13.服务业经营户(企业)开发票销售额增长速度
  服务业经营户(企业)开发票销售额增长速度是指报告期服务业经营户(企业)开发票销售额比基期的增长率。本指标体系中,该速度指标是年度增长速度。用公式表示为:
  服务业经营户(企业)开发票销售额增长速度=[服务业经营户(企业)开发票销售额-基期服务业经营户(企业)开发票销售额/基期服务业经营户(企业)开发票销售额×100
  14.服务业项目招商引资额增长速度
  服务业项目招商引资额增长速度是指报告期服务业项目招商引资额比基期的增长率。用公式表示为:
  服务业项目招商引资额增长速度=(服务业项目招商引资额-基期服务业项目招商引资额)/基期服务业项目招商引资额×100
  (二)结构与协调
  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各种经济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制造业和其他行业对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和农业生产者对非农业居民零售额的总和。其增长速度即报告期比基期的增长百分比。
  16.交通运输业客货运周转量增长速度
  客货运周转量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由各种运输工具运送的旅客(货物)数量与其相应运输距离的乘积之总和,是反映运输业生产总成果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客货运周转量=∑旅客(货物)运输量×运输距离
  统计上在计算不同交通运输方式的客货运总周转量时,需要对客运周转量进行转换。客运周转量转换为货运周转量的比例分别是:铁路1:1,公路10:1。水运2:1,航空13.7:1。交通运输总周转量的计算公式为:
  交通运输总周转量=各种运输方式的货物周转量+铁路旅客周转量+公路旅客周转量÷10+水运旅客周转量÷2+民航旅客周转量÷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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