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08-2015)的通知

  文化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相统筹。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把文化产业的发展纳入经济社会总体发展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管理。发挥经济对文化的支撑、支持作用,注重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催发、推动作用,推进经济和文化的融合,实现文化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统一的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基本的道德规范。同时,充分认识文化的经济属性和娱乐消费功能,努力提高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点出发,选准突破口,形成带动力。
  改革创新与继承借鉴相衔接。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合理开发历史文化资源,广泛吸收和借鉴外来优秀文化成果,辩证取舍,择善而从,顺应现代文化产业发展的潮流,用新的文化产业发展理念、文化产业发展鼓励政策和体现江北水城、运河古都特色的文化产品,提高聊城文化的吸引力、感召力和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协调。政府部门要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引导消费、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等职能,着力培育文化产业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依靠市场机制吸引资本、技术和人才等生产要素,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既相互交叉渗透又相互独立的不同形态。要根据其不同属性,采取分类指导和不同的政策措施,使之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和发展战略
  (一)总体目标
  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和大集团发展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运用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方式,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加快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到2010年,把文化产业培育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居全省前列,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把文化产业培育成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初步建设成为文化产业发达、文化产业布局合理、文化产业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文化设施配套齐全、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的文化产业强市,使我市成为我省西部文化产业高地。
  ---文化产业快速增长。到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或超过5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或超过3%;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或超过5%。
  ---文化产业区域布局更加合理。基本形成一个文化产业核心区、十大文化产业园区、十大文化产业基地和运河文化产业带、黄河文化产业带,最终构建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布局合理的聊城文化产业发展新高地。
  ---文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力扶持和打造文化产业集团,组建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文化企业;印刷发行业、文化旅游业、广播影视业、报刊业、文化演艺业、体育产业、艺术培训业、广告会展业、古玩字画与工艺品产业、创意动漫业等得到优先发展。
  ---文化市场更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建立健全门类较为齐全、繁荣规范的文化市场,城乡文化市场全面活跃,文化产业和生产要素实现合理流动,构建现代文化产品流通组织和流通方式,培育一批大型现代流通组织和区域文化产品物流中心,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文化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