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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3.全面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医药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和社会公众查询系统,完善药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医药企业提高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在全市医药行业开展“重质量、讲诚信”活动,推出“重质量、讲诚信”企业,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
  4.积极推进药品现代物流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形成药品现代物流框架,促进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由传统商业向现代服务业迈进。
  5.完善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健全市、县两级广告检查体系,建立广告检查、移送查处和广告监督检查员制度,充分发挥现有监测设备的作用,对媒体发布广告实施实时监测。
  6.深化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巩固认证成果,加强动态监管,确保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实施GSP。
  7.创建现代化的药品稽查执法信息网络。建立较完整的稽查信息数据库,推行全市稽查举报投诉、案件查办进度和质量监督计算机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全市药品稽查工作计算机联网管理,全面提升稽查办案效率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联合执法网络系统,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市场秩序。
  (四)医疗器械生产监管
  1.强化医疗器械质量体系建设。加大对全市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GMP认证试点工作,率先对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实施认证制度,确保该类产品国家监督抽验合格率达到95% 以上。
  2.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报告体系,强化企业的报告责任和义务,逐步建立市、县两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全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覆盖率达到80%;不断提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水平,努力提高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3.强化规范、引导和服务功能。稳步推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企业诚信度,全面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诚信档案,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做大做强。培育壮大一批品牌龙头骨干企业,完善医疗器械产业链,促进全市医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强化对医疗器械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规范化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频次,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巩固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高效的长效监管机制。
  (五)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市、县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办公用房的资金投入,配备基本执法装备和仪器。力争到“十一五”末,食品药品监管办公用房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执法装备基本满足执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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