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药品监管水平明显提高。药品生产企业(含医用氧、中药饮片、诊断试剂等)GMP(良好生产规范)认证率100%;药品经营企业GSP(良好经营规范)认证率100%,认证后跟踪率100%;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监控信息网络覆盖率达到100%。
(三)医疗器械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GMP认证试点工作;生产企业产品国家监督抽验合格率逐年提高;市、县两级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网络覆盖率达到 100%。
(四)药品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形成比较完善的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县、乡(镇)、村三级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覆盖率达到100%;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其中药品生产企业抽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行为趋于规范,违规发布率逐年下降。
(五)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反应体系逐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决策体系,应急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应急检测技术支撑系统、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现场处置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1.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肉、菜、粮等重点品种,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重点环节,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大中型超市等重点场所,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高温时节、学校开学前后等重点时段,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以及无证无照加工、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重点对象的整治和规范工作,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
2.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市级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统一、协调、权威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机制,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为食品安全隐患事故快速处置提供信息依据,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建设多渠道、多层次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窗口,拓宽食品安全信息有效传递的途径和渠道。
3.建立食品安全形势评价体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专家库,有效发挥其在食品安全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地方性规章调研草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及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和预测等工作中的作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决策的科学化。进一步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评价,提高综合监督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预警体系,强化应急救援工作,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4.全面推进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档案。重点加强食品安全信用标准、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信息披露等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