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壮大农产品流通队伍,多渠道开拓市场。大力培育农民流通组织,鼓励农村运销大户、流通能人牵头组建农产品销售联合体或各类农产品运销公司,培养一批懂经营、会推销的农产品经纪人,使农民流通队伍组织化、规范化,形成庞大的农民流通服务网络。全市每个村都要建立农民流通组织,力争建立一支20万人以上的农产品营销队伍。要发挥国有商业、邮政物资、基层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和运销大户的作用,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产品流通主体。按照市场需求与农民和龙头企业签订产销合同,实现龙头带基地,基地和协会联农户,产销一体化,种养一条龙。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和跨区域的大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提高农产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能力。鼓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在城市建立品牌农产品直销连锁店。参与和举办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发展“会展经济”,展示品牌形象,扩大聊城农产品在国内外的影响。进一步搞好绿色通道建设,继续实施蔬菜运输绿卡工程,有效遏制“三乱”行为。
(三)开通聊城市农产品市场联合信息网,建立健全市场信息网络。通过开通聊城市农产品市场联合信息网,将全市农产品市场通过网络联成一体。建立农产品资源档案、客户档案、价格供求信息发布和反馈,及时、准确地向农民提供生产信息、价格信息、库存信息以及气象气候信息,帮助农民按照市场需求安排生产和经营。组建全市农产品市场动态数据库和信息服务中心,每个批发市场要配备一套计算机终端,培训一名专业信息管理和数据上报录入人员,建成全市统一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网上交易平台,探索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设定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信息点,及时采集、分析和定期发布农产品价格行情走势及供求信息,衔接产销,促进全市统一、开放大市场的形成。
(四)加强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追溯制度。要建立和完善聊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各县(市、区)也要积极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站),引进相应农药残留检测仪器,加强技术培训,并在各大批发市场内配备专人和仪器,对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测。在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内要设立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一条街”,在较大型的超市要设立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专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理顺关系。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必须把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精心谋划、真抓实干,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农业、经贸、工商、规划、国税、地税、国土资源、交通、公安、质监、财政、物价等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参与,抓好农产品市场规划,协调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规范市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本县(市、区)市场建设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