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6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已变动,为加强对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高 雄 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张振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宋继东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委 员:邱祖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邓金玉 自治区纪委常委
黄世勇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田凤鸣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唐标文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聂江武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翁思宁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早春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