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畜种改良、电力等专业的竞赛方案(组织方案、竞赛规则、评委组成等),由专业竞赛委员会起草,报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再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审定。竞赛考评人员,由各专业竞赛委员会聘请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报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审定。
(四)大赛启动仪式、表彰大会的方案,由大赛组委会报请州人民政府确定。
五、大赛试题标准
大赛初赛的标准和试题,由各专业竞赛委员会自行确定。大赛决赛的标准和试题,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的决赛,由教育专业竞赛委员会和州人事局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相应专业标准,分专业分别组织3套理论和实作试题,从中各抽取1套。
(二)其他专业的决赛,有《国家职业标准》的,按高级工标准进行,决赛试题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没有《国家职业标准》的,由相应的专业竞赛委员会组织具备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相应专业标准和技术装备条件,分工种分别组织理论和技能各3套试题,报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道路交通管理专业报州公安局审定),从中各抽取1套。
六、表彰奖励
州人民政府对取得前10名的选手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奖金。
(一)授予第一名选手“大理州XX技能状元” 称号,颁发证书和10000元的奖金,其中,获得畜种改良专业技能状元的再加奖摩托车一台。参赛人员为工人的,报请上级破格晋升为技师(国家设有技师岗位)或高级工;参赛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且被破格晋升为技师的,其技师聘用指标由州人事局在州内调剂;参赛人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可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被授予“大理州XX技能状元”称号的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可由州人事局协调,在州内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本系统、本行业内按相同岗位(相同工种)进行工作调动(接收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凡符合条件的,今后优先推荐为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
(二)授予第二、三名选手“大理州XX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分别3000元、2000元的奖金。参赛人员为工人的,原职业资格等级低于高级工的,晋升为高级工;参赛人员为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低于中级的,可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