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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的实施意见

  公司
新集一矿国有重点390突出2009年
新集二矿国有重点290突出2009年
刘庄煤矿国有重点500突出2010年
淮南市后台孜煤矿地方国有15高瓦斯2010年
新杨煤矿乡镇煤矿9高瓦斯2010年
淮北市界沟煤矿乡镇煤矿60高瓦斯2010年
刘东煤矿地方国有45低瓦斯2010年
宿州市金黄庄煤矿地方国有45突出2010年
宣城市南杨煤炭公司乡镇煤矿6高瓦斯2010年
乌石煤矿乡镇煤矿6突出2010年


  附件2:
  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考核评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17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09〕2号)精神,扎实有效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全面提升煤矿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08〕76号)要求,特制定本考核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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