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8年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王凤玉   水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 芸   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局长

      曹 静   高新技栌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局长

      崔传芳   米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尤显慧   头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 兵   达坂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贾学林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抽调。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于2008年1月30日前,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申请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区(县)、街道、社区将第一季度作为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宣传期,在媒体和辖区内大力宣传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重要意义,以营造社会各方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创建过程中宣传《就业促进法》,落实党和政府就业再就业政策,提高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是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成功的重要保障。市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

  附件2
乌鲁木齐市充分就业社区考核评估办法

  根据《乌鲁木齐市2008年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考核评估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乌鲁木齐市各区(县)申报创建的所有充分就业社区。

  二、考评机构

  (一)成立专家考评组

  组 长:朱文智

  副组长:周建国

  成 员: 邀请本市相关部门人员及自治区劳动保障厅专家(人员待定)。

  主要职责:根据各区(县)考评小组对本辖区充分就业社区考评结果,按不低于10%比例进行抽查。并通过召开专家评审会,最终确定各区充分就业社区考评结果。

  考评方法:第一,专家组人员在各区(县)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过程中负责全程跟进监督检查,核查落实情况,调查指导,及时处理解决社区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二,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调研会或社区现场座谈会交流经验,帮助指导。第三,对各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政策性指导,对政策落实、工作推进、操作培训等环节给予技术指导。第四,将确定的考评结果在媒体公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