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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07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3、元月5日前,各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以表格式材料书面述职,局领导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社会公认情况评估,并对各被考核单位班子党政正职进行测评。

  4、机关职能处室根据单位自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梳理出需进一步了解和核实的有关情况,提供给相关考核组。

  第二阶段:集中考核阶段

  元月7日--9日,考核组初审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自评材料后,深入各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区县(市)教育局:考核小组深入被考核单位考核,听取区县(市)教育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汇报。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查实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高职学院:考核小组深入各被考核单位考核,听取学院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汇报。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查实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直属学校和二级机构:各考核小组深入各被考核单位考核,召开述职测评大会。会上主要领导代表班子述职述廉,班子成员以书面方式述职述廉,进行单位干部职工社会公认情况评估、班子成员民主测评、廉政测评。考核组听取领导班子工作目标及单位自身建设情况汇报,并通过个别谈话、查实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元月11日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相关职能处室就各被考核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向政策法规处提出等次评分建议及具体事实理由。自身建设考核相关职能部门向党建干部处提供各被考核单位自身建设评分建议及具体事实理由。学生处、团委汇总社会公认情况评估情况。

  第三阶段:结果审定及运用阶段

  1、元月15日前,绩效办综合各考核组考核情况,计算各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得分,并提出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建议、奖励方案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等次和年度考核等次。

  2、元月21日,局党委会审核绩效考核等次和奖励方案。

  3、元月下旬,在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上,对2007年度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进行表彰。

  五、相关准备工作及要求

  1、做好自查自评工作。被考核单位严格按照下发的工作目标完成考核自评表(附件2)和自身建设考核自评表格式(附件3),对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工作目标和自身建设考核体系,逐项填写各考核项目完成情况和自评分。工作目标中具有纵向可比性的定量指标,须提供上年数据,同时可对工作措施、效果等情况作简要说明。工作目标中的定量指标,2007年完成值还未统计出最终数据的,一律使用预计完成值,并注明为“预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自身建设情况考核自评表须加盖公章,并于2007年元月5日前上报绩效办(一式两份)(同时上报电子版,电子邮箱:jixiaokaohe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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