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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07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07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长教党[2008]001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度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经局党委会议研究,现就2007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工作绩效为核心,结合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创新考核方式方法,规范考核程序步骤,整合各类年终考核检查评比,高效简便操作,客观公正评价,通过考核实施过程和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激励干部,促进工作。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1、区县市教育局(含高新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

  2、长沙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3、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教育学院、电大、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中专、特殊学校、实验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4、市教育局直属二级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考核内容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1、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内容

  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身建设、社会公认情况评估三个部分。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区县(市)教育局绩效考核只考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任务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绩效考核得分由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得分和测评情况得分两部分组成。

  四、考核步骤和方法

  第一阶段:工作布置及准备阶段

  1、元月初,启动社会公认情况评估。

  2 、元月2日,绩效办召开各被考核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会议,布置各被考核单位做好年度绩效考核准备工作,上报自查自评和述职材料。同时召开机关处室负责人会议,布置做好工作目标、自身建设考核工作,并收集相关考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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