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切实加强长沙市中小学生及幼儿寒假前后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长教通[2008]019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高新区社会发展局、交警大队、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我市近期道路冰冻情况严重,交通事故频发,加之春节临近,车流量骤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为确保广大师生寒假前后的交通安全,杜绝校车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县(市)教育局、高新区社会发展局、交警大队要组成联合执法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辖区的路面,特别是冰冻路面的执法力度,对违规驾驶校车的驾驶人一定要严格依法处罚,对非法接送的“黑校车”启用抄告制,并将抄告通知书送达学校、幼儿园,及时劝阻学生乘坐。
(二)区、县(市)教育局、高新区社会发展局、交警大队要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行车教育,特别是雨雪天气的行车安全教育,严禁不具备驾驶校车资质的驾驶人驾驶校车,严把校车安全事故隐患关。
(三)学校、幼儿园要将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测,严禁不具备校车条件的车辆上路接送学生,严禁使用报废车、拼装车上路接送学生,严禁保险过期的校车上路行驶,针对近期道路冰冻湿滑的状况、校车必须携带防滑垫,三角木等防滑设备,并告之家长尽量使用自家车接送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