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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再动员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再动员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市直单位、民办学校:

  2008年是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刺之年,局党委在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上已再次发出动员令,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切实发挥教育系统在创建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和教育辐射作用,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现长沙“又好又快、率先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现将开学期间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紧迫感,科学规划好创建迎检工作

  现在距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检查只有半年时间,各单位要根据市委、市政府2007年下发的《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长沙市教育局2006-2008年文明创建工作规划》,全面落实《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及工作责任分解表》中相关的每一项责任指标和要求,找准薄弱环节,确定工作重点,认真做好本单位2008年创建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要量化、细化创建目标任务,分解责任,不留空白。同时,各单位要配合局创建办做好相关任务指标的迎检配套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系列准备工作。按时上报各类材料和数据,力争在材料准备环节精益求精,确保不丢分。

  二、精心设计,认真做好开学期间的创建再动员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扩大创建工作的群众基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开学后的一段时间内,集中进行一次创建工作的再动员、再教育。

  1、各单位要利用新学期开学国旗下讲话的机会,对广大干部师生进行一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再动员,进行一次学生文明礼仪的再教育。

  2、在学生中继续开展以“我与文明同行,文明伴我成长”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感动星城十大魅力教师”候选人先进事迹,强化师德师风,以良好师德引领学生文明之风。

  3、继续开展好“千所学校、万名教师、百万市民素质大提升”工作,发挥家长市民学校的作用,开学后一个月内,至少送课到社区一次。

  4、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校园网、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提高广大干部、师生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创建指标内容,人人皆知,确保干部、师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对创建工作的支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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