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1、创新教师继续教育模式,全面实施教师培训“四项工程”。要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继续教育的领导和统筹,创新机制,逐步建立以校本培训为基础、现代远程教育为依托、课程改革为核心、学分制为管理手段,任职学校、培训机构和行政部门共同管理,岗位培训与学历提高培训相互结合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模式。要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注重网络、倾斜农村、分类推进、重在实效的继续教育原则,在完成第二轮(小学第三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基础上及时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面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四项工程”(中小学教师全员岗位培训工程、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名优骨干教师和班主任研修工程、新课程校本研训工程)。要积极探索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管理”一体化的有效机制,把教师继续教育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晋职晋级、职务评聘、评先评优和享受各种待遇的必要条件。坚持和完善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制度,认真做好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的使用和管理,充分调动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成为优化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
2、整合教师教育资源,搭建进修培训与教学科研一体化的教师专业化发展平台。从第三轮(小学第四轮)教师继续教育开始,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以及各学段市级骨干教师和部分短缺学科教师的培训;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负责本辖区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条件不够成熟的县(市)区可将辖区内初中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委托市级教师培训机构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履行组织、管理教师继续教育的职责。市、县(区)两级教师培训机构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职责范围内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中小学、幼儿园要把校本研修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基本途径和方法,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立足学校发展,推进校本研修制度建设,加快教学、研究、进修一体的改革。要赋予教科室继续教育职能,整合教师培训和教育科研,在学校搭建教师培训和教学科研一体化的教师成长平台。要创新校本研修模式,注重专家引领、同伴互助、自我反思相结合,加强教研组与年级组的建设,创建校本研修特色,形成多层次、个性化的校本研修团队。农村学校要发挥片、区研修基地的龙头作用,与城镇学校一起努力创建校本研修示范性学校和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