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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参照“BOT”项目方式开展城市规划区地震小区划工作的通知

  四、切实加强对参照“BOT”项目方式开展城市规划区地震小区划工作的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地震小区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参照“BOT”项目方式开展城市规划区地震小区划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财政、物价、地震、规划、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参照“BOT”项目方式开展城市规划区地震小区划工作。
  附件:菏泽市参照“BOT”项目方式开展城市规划区地震小区划工作方案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菏泽市参照“BOT”项目方式
开展城市规划区地震小区划工作方案

  地震小区划工作是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重要内容,为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提供抗震设防依据。全市地震小区划项目共9个,其中市城市规划区和各县城市规划区各1个。为做好我市参照“BOT”项目方式开展城市规划区地震小区划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要求,做好参照“BOT”项目方式开展城市规划区地震小区划工作,为建设项目提供科学的抗震设防依据,发挥地震小区划在城市规划建设和震害预防管理方面的社会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市地震小区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地震局:负责制定市、县城市规划区地震小区划项目推介方案。协调争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地震小区划工作的政策性支持。管理市城市规划区地震小区划,办理与地震小区划收费有关的事项,制定、实施地震小区划更新规划。市物价局:负责按照规定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地震小区划收费情况。
  市财政局:与市地震局共同制定参照“BOT”项目方式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引入社会资本管理办法,确定地震小区划收费资金分配比例,监管地震小区划收费资金。参与组织社会资本招投标或者竞争性谈判;封闭管理引入的社会资本,审核支付地震小区划经费,管理地震小区划收费资金上缴和有关结算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地震小区划工作所需的城市规划区资料和建设项目规划立项信息,并依据地震小区划资料划定城市规划建设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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