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投资过千万元项目进展情况调度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扎实推进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年计划、季安排、月调度”的总体要求,市政府确定加强对全市总投资过千万元项目进展情况的调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内容
六大产业类、服务业类、工业园区类、招商引资类、利用外资类等投资过千万元建设项目和投资过亿元储备项目的进展情况。
二、调度形式
(一)书面调度
1.每年年底,各县区、有关部门将下年度拟建设的投资过千万元项目和拟储备的投资过亿元项目情况报市发改委,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项目类别(竣工、续建、新开工、储备)、项目性质(六大产业、服务业、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利用外资等类别的归属)、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新增效益(利润和税收)、投资总额、开工竣工时间、预计至年底累计完成投资、形象进度、下年度计划投资、联系项目的责任人(亿元以上项目须由一名县级干部负责)等情况。
2.每季度末,各县区、有关部门将下季度投资过亿元项目的月度计划安排(包括完成投资和形象进度)及本季度项目建设未完成计划进度的原因报市发改委,其中拟新开工项目提报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项目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新增效益、投资总额、当年计划投资、开工竣工时间等情况,在建项目提报月度计划安排(包括完成投资和形象进度)。
3.每月5日前,各县区、有关部门将上月投资过千万元项目的有关情况报市发改委,主要包括当月完成投资、形象进度等情况。
市发改委将上述情况汇总后报市政府。
(二)现场调度
对投资过亿元项目,每月组织一次现场调度,每季度组织一次现场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观摩评比,逐县区、逐项目了解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安排下步工作。对项目建设中涉及面广、问题突出、影响面大的事项,市政府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研究解决。
三、情况通报
对全市投资过千万元建设项目和投资过亿元储备项目的进展情况,市政府每月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