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菏泽市市区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收取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8〕1号)
牡丹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物价局《关于菏泽市市区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收取标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关于菏泽市市区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收取标准的意见
(菏泽市物价局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为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完善城市综合功能,改善广大市民生活,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用热单位及居民承受能力,借鉴我省其他市在供热管网建设中的做法,本着全省最低的原则,对菏泽市市区供热管网建设费收取标准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