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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暴风雪天气气候应急预案的通知

  1.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暴风雪天气气候应急工作;2.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会商暴风雪天气气候的发展趋势,评估可能造成的损失及影响,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3.制定暴风雪天气气候应急对策和措施方案,上报应急领导小组;4.负责灾情和应急工作的新闻发布,对社会公众开展暴雪、大风灾害应急科普知识宣传;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将暴风雪天气气候信息报告应急办公室负责人;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市暴风雪天气气候应急专家组职责
  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1.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供现场应急决策建议及现场应急技术指导;2.参与应急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3.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市暴风雪天气气候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单位进行暴风雪天气气候应对工作的宣传报道。
  市经贸委、贸易办、煤炭管理局:协调邮电、煤炭、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骨干企业的救灾工作。
  市教育局:协助灾区政府组建临时校舍,转移被困师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收集、汇总学校校舍损毁情况,指导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市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参与灾区紧急救援,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灾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救灾物资等安全。
  市民政局:负责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储备、筹集、分配和管理,检查、督促灾区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指导灾区紧急转移安置,开展因灾毁损房屋的恢复重建。
  市财政局:安排自然灾害救济支出预算,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民政部门申请救灾应急款物并及时拨付;
  市人事局:对应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市建设局:参与灾区建筑物的性能评估鉴定,开展灾后调查,指导灾区实施重建。
  市市政管理局:负责指挥、协调全市除雪、供暖工作,及时修复被暴风雪毁坏的市政基础设施。
  市交通局:保障道路运输畅通,提供灾民转移、疏散所需交通工具,运送抢险救援人员、伤病员和救灾物资。
  市农业局:预测预报农作物灾害,进行灾情评估,指导灾区种养殖业储备种子和饲料;配合财政部门落实灾害减免政策,帮助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
  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灾区基本卫生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建议;向灾区提供急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根据需要组建灾区临时医疗队,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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