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格对驾驶人培训机构的管理和考核,加强教练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教练员资格管理标准,落实教练员考试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驾校和教练员要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取消其培训和教学资格。
3.进一步完善拖拉机驾驶人考试制度,增加考试内容,提高考试难度和标准。在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实际道路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急救和自救知识等内容。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考试员资格管理和考核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试员资格。
4.建立和完善信息互通制度。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和拖拉机驾驶证发放情况;公安部门要及时向农机部门反馈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和拖拉机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共同研究加强拖拉机及驾驶人管理的措施。
5.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宣传,针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案说法。
6.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落实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平安农机,促新农村建设”活动,争取年内在全市建设5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50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和500个“平安农机”示范户,进一步深化农机安全宣传工作。
7.贯彻落实《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机动车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逐步建立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
六、建设部门要强化行业管理,完善城区交通设施
1.进一步贯彻《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针对城市公交车运行扩展到乡镇上公路行驶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管理对策。要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强化公共汽车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共汽车安全营运水平,确保客运安全。
2.改善城区交通设施。会同公安部门按照畅通工程的标准要求,完善中心城区和各县城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实施道路交通隔离和渠化,规划设置停车场。
七、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不断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