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8〕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了提高全市城乡群众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现就做好基层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基层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责任感
开展基层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是提高城乡群众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政府地震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基层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在我市尚属空白,全市三分之一以上的城乡居民和半数以上的学生缺乏对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的了解。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汶川大地震的教训,坚持以人为本,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纠正对地震应急疏散演练“不敢抓”“不愿抓”和“不熟悉”的思想认识,努力把做好基层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作为政府提高行政效能,履行在保障地震安全方面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出成效。
二、建立健全基层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的组织体系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地震应急管理预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工作;要成立专门机构,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各自实际,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做好辖区内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工作。居委会、村委会要将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实施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相关责任人,做好地震应急疏散演练中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系,明确相关责任人,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三、完善基层地震应急疏散预案体系和演练方案
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扩大基层地震应急疏散预案的覆盖面。今年年底前,全市所有街道办事处、社区和乡镇、行政村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并根据预案制定相应的演练方案。基层单位的地震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方案要符合实际,简明扼要,职责清晰,便于操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指导督促学校、医院、商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其它基层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演练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及时发现和纠正暴露出的问题,达到检验预案、完善方案、锻炼群众、磨合机制和提高自救能力的目的。
四、深入开展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