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8〕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关事务局关于组织开展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35号)精神,为提高全市机关工作人员的资源节约意识,大力推进机关节能工作,市政府确定在全市各级机关单位中组织开展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本次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的主题是“依法节能,争当表率”。活动时间是6月16日,市直机关为8:30-18:00,各县区机关可依据本县区上下班时间自行确定。
二、活动措施
在能源短缺体验日当天上下班的班车和小车停开,机关工作人员乘公交车、骑自行车、骑电动车或步行上下班;办公楼电梯停开,机关工作人员步行上下楼梯;办公区域的空调停开;门厅及走廊的照明设施停开,办公室、会议室不开照明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机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主要负责人亲自调度,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要按照省要求,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做到组织领导落实,提前布置安排,精心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确保机关人员95%以上的参与率。
(二)搞好宣传发动。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在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设立专栏等形式集中宣传这次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的意义和参与方式,引导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树立节能意识,积极参加活动。同时,要突出宣传《
节约能源法》和中央、省关于节能减排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举措,广泛宣传节能典型经验和先进实用技术。新闻媒体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级机关要积极开展以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用品、节约公用经费为重点的节能降耗工作,建立完善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要将组织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逐步形成制度,持之以恒地做好机关节能工作,促进全社会节能减排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