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成果的通报
(菏政字〔2008〕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近年来,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降耗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节能工作力度,节能管理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大批节能先进单位和优秀科研成果。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节能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根据《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菏发〔2008〕24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发〔2007〕3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完成2007年度节能目标的曹县、牡丹区、成武县、单县、巨野县、定陶县等6县区和产品单耗达到全国、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东明石化集团等18家节能先进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对在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菏泽供电公司等10家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授予山东洪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氧化尾气提氮工程”等6项节能成果为2007年度菏泽市优秀节能成果,各奖励人民币5万元。
希望获奖县区、企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广大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加快研发和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为实现2008年和“十一五”节能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市节能工作先进县区先进企业优秀节能成果名单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全市节能工作先进县区先进企业优秀节能成果名单
一、先进县区(6个)
曹县、牡丹区、成武县、单县、巨野县、定陶县
二、先进企业(18家)
山东东明石化集团
山东洪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国能单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山东省圣奥化工有限公司
菏泽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郓城县圣达如意印染有限公司
成武大地玉米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晨鸣木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