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1.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通知精神,坚决制止违反规定建设楼堂馆所。到2010年底前,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批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已批准并开工建设的,要执行规定标准。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中央和自治区规定落到实处。
2.从严控制公务消费。加快公务消费改革,推广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规范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从严控制出国考察、公务用车支出和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控制各种庆典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车辆,严禁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
3.从严压缩会议和文件及通信等费用支出。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减少文件数量,增强文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文风清新、会风清简、政风清正,克服陈规陋习,破除政务活动中的繁文缛节,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4.切实改进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改进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在迎来送往、接待用餐、新闻报道、警卫安排等方面一切从简,坚持从严掌握、从严把关、从严组织实施,不允许随意变通、随意超标。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制定相应意见措施,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有效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相关规定,主动深入基层,坚持轻车简从,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效能建设是各级政府的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效能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效能建设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领导同志对分管范围内的效能建设负责。要通过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政府效能建设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二)提高队伍素质。把提高广大干部素质,作为效能建设的治本之策来抓,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开展,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职业道德培育为主线,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化行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效能建设工作的研究,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探索建立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自治区效能办对各地各单位的情况要及时收集、整理和通报。各新闻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切实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效能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