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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效能建设的意见

  1.拓展政务公开范围。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尽快制定我区政务公开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公开政府信息,提高公开层次,增加公开内容,让人民更好地了解政府、监督政府。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以及人、财、物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进行全过程公开,打造阳光政务。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支出、政府重大投资工程预决算等财政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教育、医疗、环保、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2.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要抓好全区政府系统的电子政务建设,建立起统一、规范、快捷、安全的智能化办公网络。自治区财政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自治区本级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要整合市、县(区)政府热线和部门服务热线,及时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推进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为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以各级政府服务中心为平台,增加网上信息查询、申报办理、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增加工作透明度。
  3.加强政务大厅建设。按照 “高效、便民、规范、廉洁”的宗旨,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涵,真正把政务服务中心建成方便群众办事的“民心工程”。自治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改进服务方式,不断完善行政审批、要素配置、效能监察和社会服务四大平台,真正办成全区的文明窗口单位。各市、县(区)尚未建成政务大厅的要加大工作力度,年内建成运行;已建成政务大厅的,要在规范化、标准化和效能化建设上下功夫。要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与各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管理软件的统一衔接,构筑互为贯通、上下联动、技术标准统一的绿色审批通道和政务服务体系,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服务。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1.规范建章立制。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继续深入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AB岗工作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形成完善的机关效能制度体系。各级政府和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各项制度,将其贯穿于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力求制度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以及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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