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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物价局关于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淄价字[2009]126号)


各区县物价局:

  近期我省发生了输入型甲型H1N1流感疫情,可能导致部分商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为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市场和价格稳定,决定自即日起启动相关产品应急价格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监测内容

  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用产品、防护用品的价格监测,要密切跟踪,加强监控,防范价格异常波动。跟踪监测“口罩、消毒液、洗手液、体温计、板蓝根、达菲、苯草酸、八角”等8种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发现异常,要迅速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市局,报送内容及格式详见附表。

  二、信息报送方式

  请各区县自5月15日起,每日上午10:00前,将监测信息通过软件报送至市价格监测中心。监测科邮箱:jianceke456@sina.com。联系人:牟继友 刘荣智,联系电话:2280257 2280981。各区县预警值班电话要确保24小时畅通,遇有市场异动等紧急情况,要随时向市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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