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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

  三、检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
  四、检查内容
  (一)食品卫生
  1、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及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学校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教育,食物中毒预案和防控措施建立情况,学校内食堂及小卖部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明。学校食堂、小卖部的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情况。
  3、食品的采购和储存。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和验收建立台帐情况,储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开学前是否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一次清查,对超过保质期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有处理措施。
  4、食品加工卫生。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存放或加工过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现象,食用盐是否为小包装加碘食盐,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及容器的清洗及消毒措施的落实情况。
  5、学生用餐管理状况。备餐间卫生状况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每餐次的剩余食品处理是否按照要求,食品留样是否按照规定执行。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
  重点检查学校二次供水和自备水源是否办理有效卫生许可证,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上岗,自备水源是否有疾控部门检测合格的报告,水井周围卫生防护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水池(箱)是否加盖、加锁,每年是否进行1-2次的清洗消毒并有记录,溢水口和出气孔是否装有防护网罩,桶装饮用水索证情况,饮水机或直饮水终端处理设备、输水管道是否有专人定期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卫生管理情况等。
  (三)传染病防治
  重点检查学校医疗机构疾病登记、疫情报告和诊疗情况,学生健康体检情况,预防传染病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控制春季呼吸道、肠道传染病措施的落实情况,预防接种开展情况等。
  (四)健康教育
  重点检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或生命教育课)开设情况,大中专院校、高中健康教育(包括艾滋病)讲座开设情况,学校健康教育卫生工作台帐记录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教育局、高开区社会发展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学校卫生专项检查行动,结合本地情况制定计划,精心部署,全面有序地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要根据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检查职责,对所辖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逐一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必须责令限期整改,并追踪其整改情况。并将本次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和汇总表于4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联系人:肖璞 电话:2227720 电子邮件:xsgzcw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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