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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教育局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我市教育系统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开始,2009年8月基本完成。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起止时间、具体步骤、工作推进,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灵活安排,但时间应保证在半年左右。
  各单位在市教育局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后,要迅速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局党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有关精神,抓紧组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查备案,并尽快组织开好动员大会,由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报告。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工作。
  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按照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大体安排在3月下旬--4月下旬)。主要统筹抓好学习调研,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讨论两个环节的工作。
  1.学习调研
  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同时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党中央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学习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有关讲话要求,总结推介一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组织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学习。党员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学习报告。市教育局机关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市教育局党委学习中心组围绕“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积极推进教育强市建设”开展专题学习,集中研讨时间不少于2天。不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习形式和方法,妥善处理好工学关系,不影响正常教学和工作。各单位党委学习中心组要开展集中学习研讨。要通过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在学习培训基础上,积极开展科学发展大调研活动。市教育局领导按照分开,带头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推进科学发展,建设教育强市”为重点的科学发展大调研活动,并研究出台相应的长效机制、政策文件和对策措施。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围绕解决影响两型社会建设、制约科学发展、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制定推动科学发展的政策法规、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机制提供决策依据。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撰写调研报告、带头交流转化调研成果。要把深入调查研究与深化学习结合起来,认真查找、梳理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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