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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教育局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教育局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教党[2009]017号)


局直各高等学校,二级机构,党组织关系隶属市教育局党委管理的各民办高校,财经职业中专学校,局机关各处室、各支部,各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

  现将《长沙市教育局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长沙市教育局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长沙市教育局第一批开展深入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长发[2009]5号)和局党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长教党[2009]16号)精神,现就我市教育系统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范围
  我市教育系统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范围:市教育局、直属高等院校、直属二级机构,党组织关系在市教育局的民办高等院校。长沙市财经职业中专作为中小学校代表参加第一批试点,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作好准备。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对象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邀请部分党外干部参加有关环节活动。
  二、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党员比例高、领导干部比较集中,担负着推进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职责。当前,正处于金融危机快速蔓延、经济形势十分严峻、不稳定因素增多的特殊时期。抓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是应对当前经济形式、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推进创业富民的有力武器。是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的坚实基础。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突出“深入推进科学发展,率先实现全面小康”主题,以“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实践载体,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坚定信心、逆势而上、团结奋斗、共克时艰,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增强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为促进长沙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三、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安排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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