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工作的通知
(晋劳监总[2008]1号)
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认真做好总队 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取得实效
去年四季度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正在紧张进行,做好此项工作,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是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集中高发期,此类事件处理不好,容易引发大的冲突,从而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因此,总队全体人员一定要本着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态度,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把专项检查工作开好头,收好尾,确保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中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整改;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严厉处罚。要保证在我省务工的农民工都能按时拿到工钱 ,高高兴兴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同时,要在检查中结合推动《山西省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摸清建筑施工企业 2008年施工项目,尽快使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起来。
二、提高办案效率,保证两节期间案件快办快结
元旦、春节期间,涉及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较多 ,突发事件也较多 ,案件处理不及时可能导致势态进一步扩大 ,造成严重后果。总队全体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客观公正,提高案件查办效率。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举报要及时登记立案。尤其是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要快办快结,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来不及当场处理的,要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结。办案中要克服目前困难,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妥善解决。
三、继续做好《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实施过程中的宣传引导和监督工作
今年 1月 1日起《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开始实施,两法的颁布实施将会在规范企业用工和保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不少用人单位对两法的具体内容还不是很了解或产生误读。总队工作人员要把两法的宣传引导寓于日常的投诉举报接待和执法检查当中,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两法。另外,还要密切关注个别用人单位为规避《
劳动合同法》而进行大规模裁员的新动向 ,发现个别用人单位因裁员引发集体上访事件苗头的 ,要及时向队、厅领导上报,做好监督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