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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保障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城市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一责任人:吴延广(市建设局副局长)
  责 任 人:赵中华(市监察局副局长)
        高 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常洪锋(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庆国(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主任)
        张东升(市监察局)
        李 明(市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车建民(市建设局)周长松(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张海彦(市环境监察支队)孙 辉(市环保局)汤海波(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五)进一步做好拆迁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拆迁扬尘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及措施:市房产管理局(市拆迁管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对拆迁工地的环境管理,做好拆迁工地扬尘的防治,该洒水的洒水,该覆盖的覆盖,严禁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裸露外运。每一个拆迁工地进出口道路都要硬化,尽量减少扬尘产生。拆除作业现场的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各种材料应做到堆放整齐,周围通道、沟管保持畅通,场内无积水,有粉尘控制措施,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要不间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提高拆迁扬尘污染控制水平,完善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拆迁扬尘污染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第一责任人:徐福成(市房管局副局长、市拆迁办主任)
  责 任 人:赵中华(市监察局副局长)
        常洪锋(市环保局副局长)
        高 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孙文刚(市房管局)
        郑从明(市监察局)
        张 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贾宝珍(市环境监察支队)
        许友军(市环保局)
        陈 鑫(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六)进一步加强夏、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秸秆禁烧办公室工作职责及措施:要巩固2008年秸秆禁烧工作成果,做好2009年禁烧工作,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同时,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提高综合利用率。每年9、10月份是秸秆禁烧工作最严峻的时期,环保、农业等职能部门要强化“疏”“堵”结合的思路,进一步加大执法督查力度,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确保全运会期间秸秆“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第一责任人:刘德顺(市环保局副局长)
  责 任 人:伊敬国(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 勇(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观省(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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