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收。
附件3: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分公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表
一、基准费率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
| 100万
| 200万
| 300万
| 400万
| 500万
|
清污费用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 50万
| 100万
| 150万
| 200万
| 250万
|
人身伤亡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 5万元
| 10万元
| 15万元
| 18万元
| 20万元
|
其中,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
| 0.5万
| 1万
| 1.5万
| 1.8 万
| 2万
|
年度基准费率(‰)
| 20.0
| 17.7
| 17.0
| 16.5
| 15.6
|
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法律费用基准费率:0.25%
二、风险调节系数
1、行业类别调节系数:
对以下行业,根据其生产规模及行业细分特点,设置1.5-3的调节系数。
(1)使用危险物质作为生产原料的企业
(2)排放有毒污染物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的企业
(3)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
(4)生产具有剧毒特性的危险化学品
(5)其他对环境的潜在危害较大,最易发生污染事故的企业。
其他风险相对较小的行业类别根据其业务性质采用不低于0.8的行业调节系数。
保险地址在城市中心区域或者人口密集区域的,系数在上述基础上上浮20%。
2、环保安全设施调节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