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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保局、省监察厅关于挂牌督办环境污染问题的通知

  3、在整治期间环保部门和监察机关要定期不定期到各地对挂牌督办工作进行督查。在限期整改结束后,省环保局、省监察厅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能限期完成整治任务,工作不力或顶着不办的,将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不积极配合环境整治继续进行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责任人,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各地要严格按照两部门督办工作的时限和要求,抓好辖区内环境违法挂牌督办案件的落实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将办理结果报送省环保局和省监察厅。

  附:湖北省2008年度省级挂牌督办环境污染问题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
湖北省2008年度省级挂牌督办环境污染问题

  一、阳新大王镇电石厂

  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该厂年产1.5万吨电石,产值1000万元,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该厂烟尘长期超标排放,对阳新县环保部门多次下达的整改要求未予执行。

  督办要求:阳新县人民政府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治理,治污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不得生产。

  解决时限:2008年9月30日。

  二、襄樊市南漳县金龙泉啤酒公司

  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年产啤酒5000吨,排放污水40000吨,无任何环保设施。未完成污染治理,废水超标排放,襄樊市和南漳县多次对其挂牌督办提出整改要求,但该公司一直未予整改。

  督办要求:南漳县人民政府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治污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不得生产。

  解决时限:2008年9月30日。

  三、长阳宏发纸业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该公司年生产5万吨废纸造纸,废水采用加硅土平流沉淀,有一台10吨沸腾炉,废气采用水膜除尘。该公司废水治理设施不完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废气长期超标排放,群众反复投诉。

  督办要求:长阳县人民政府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治理,治污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不得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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