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菏泽市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实行调度制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8〕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城建工程建设,打造精品亮点工程,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城市建设更好更快发展,市政府研究确定对菏泽市区重点城建工程建设实行调度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
重点工程是今年城建工程中的重中之重,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工作班子,把确定的工程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四高”要求,按照各项城建工程既定的计划及标准、日期和质量要求,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科学安排,倒排工期,加大力度,扎实推进。
二、加强调度
(一)调度内容。市政府确定今年建设的32项城建重点工程。
(二)调度办法。实行会议调度、现场调度、重点调度相结合的办法,由领导小组负责调度。1.会议调度。每周由分管副市长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项工程进展情况汇报,解决实际问题,加快工作进度。2.现场调度。每半月一次,由分管副市长召集查看现场,调度进度,现场解决问题,推进工程建设。3.重点调度。对重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特殊问题、突发应急问题,随时调度、及时解决。
三、严格奖惩
市政府将对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按照工程计划进度进行评比,不能按时完成计划的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部门岗位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