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9〕147号)
各市卫生局、爱卫办:
现将《2009年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2009年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2006-2010年)》、《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2006-2010年)辽宁省实施方案》、《辽宁省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9-2010年)》,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化建设,围绕全省卫生中心工作和重大重点疾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一、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公共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切入点,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化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省市政府公共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中有关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工作任务。落实各级健康教育业务经费达到覆盖(服务)人口人均0.10元以上;开展健康素养宣传与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健康街道(社区)”建设活动。
2、编印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范化文件。根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建设需要,收集整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划计划、工作规范以及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编印《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相关规范性文件汇编》,指导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化建设。
3、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与评比。依照《辽宁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结合《辽宁省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审标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要求,对各市、县(区)健康教育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与培训,开展规范化建设评比活动,提高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以“相约健康社区行”、建设“健康街道”为载体,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1、充分发挥省、市健康教育讲师团的作用,搞好健康知识讲座。省健康教育讲师团将继续与省社科联合作,围绕重大重点疾病防治、《健康66条》等主题深入社区、工作场所以各种形式普及健康知识、指导健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