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辽宁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经市级考评组考评达到考评标准的县(市、区),为“达标县”。
  (二)省级考评抽查结果
  省考评组对市级申报达标的县(市、区)进行考评抽查。如所抽查的县(市、区)达标,则认可该市申报达标的所有县(市、区)为达标县;如所抽查的县(市、区)未达标,则认定该市所申报的达标县(市、区)均未达标。
  七、考评进度
  各市级要于2009年12月底之前,完成对各县(市、区)的考核评估,向省级考评组报送达标考评报告并申报考评抽查;省级于2010年5月底之前,完成对市级达标县(市、区)的考评抽查,向国家考评组报送考评抽查报告并申报考评验收;国家级考评组于2011年6月底之前,组织开展考评验收。
  经各级考评未达标或未申报达标考评的县(市、区),应在考评后6个月内,再次申报达标考评、抽查和验收。
  八、有关要求
  (一)组织实施
  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卫生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经委(盐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省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经委(盐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市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考评工作的协调、管理和具体实施。
  (二)加强领导
  考评工作重在掌握各地落实《规划》目标的完成情况。各市要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严格按照考评方案要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按期保质完成考核评估工作。
  (三)按时申报
  各市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考评实施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考评工作,按期向省级考评验收组申报考评验收。
  (四)汇总报告
  考评工作完成后,各地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考评结果,并以市为单位向省级考评验收组报送考评报告及相关资料。卫生厅组织有关人员统一汇总、分析和撰写省级考核评估报告,适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考评结果,并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信息产业厅向省政府汇报考评结果。

  附件:1、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填报表(表1 -8)
  2、健康教育问卷及评分标准

  附件1:
  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填报表(表1-8)

  表1 综合指标考评计分表

  省        市        县(市、区)

项 目

内 容

考评方法

得分依据

应得分

实得分

组织领导(30分)

防治工作组织、管理

查阅相关文件

有主管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机构者2分;  ( )

专业机构、人员配置能够满足当地防治工作需要者2分。   ( )

4

 

制定防治规划、工作计划

查阅相关文件

由政府下发规划、计划者4分;由部门下发者2分。     ( )

4

 

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查阅相关文件、责任书

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者8分;纳入部门目标管理者4分。   ( )

8

 

资金保障情况

查阅近3年的专项资金划拨文件

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经费足额拨付到县级相关部门者4分;  ( )

县级根据防治工作需要安排资金者2分;未安排者0分。   ( )

6

 

政府适时组织召开研究、落实防治工作的会议

查阅近3年会议通知、会议纪要

每年召开者3分;期间有2年召开者2分,有1年召开者1分( )        

3

 

防治工作能力建设

查阅近3年相关文件资料、财务凭据,结合现场查看防治机构

有加强人员培训的相关政策、规章和实施计划者1分;   ( )

近3年,每年派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会议者2分;期间有2年或1年派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会议者1分;        ( )

防治机构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等,能满足防治工作需要者2分。( ) 

5

 

碘盐管理(28分)

相关部门对碘盐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

结合现场调查,查阅相关部门近3年的文件、计划、报表等

盐务管理部门按规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者3分;  ( )

市场销售碘盐的包装、价格适宜当地群众消费水平者3分; ( )

质监部门开展碘盐质量日常监管者3分;         ( )

工商、盐业主管部门每年开展对碘盐市场监管活动者3分。 ( )  

12

 

碘盐销售网络

结合群众访谈,现场查看5个乡、5个村

每个乡设有碘盐销售点者3分,网点数量、布局合理者加2分;( )

每个村设有碘盐销售点者3分, 网点数量、布局合理者加2分。 ( )

10

 

碘盐供应、市场销售管理

现场调查并查阅近3年碘盐调运和销售计划

每年按计划完成碘盐年度供应量者6分,每年每少10%扣1分。 ( )

6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