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及时开展应急接种
当发生麻疹暴发疫情后,按照《
传染病防治法》和《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患者居住地周围的易感人群开展麻疹疫苗应急接种。应急接种应根据麻疹疫情的流行特征和当地免疫状况等,确定应急接种范围和接种对象,并在短时间内完成,接种率应达到95%以上。应急接种的实施应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3、加强对传染源及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对麻疹病例进行在家或医院隔离,原则上隔离至出疹后5天,并发肺部感染者延长至14天。密切接触者包括患者的看护人员、家庭成员,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学校里的同班者或处在同一工作、生活、学习环境中的人群。对密切接触者自接触患者之日起21天内,进行医学观察,尽量减少其与他人接触,一旦出现发热、出疹等症状和体征,要立即报告。
4、加强疫情监测
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厂矿、大型施工工地等集体单位疫情监测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到相关单位核查晨检记录或出勤记录,及时了解因病缺课、缺勤或医疗机构集中就诊情况,并进行相关流行病学分析,提出防控措施建议。加强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防止疫情蔓延。
5、做好疫点消毒及个人防护
疫情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组织开展对疫源地(包括病家)和周围环境的消毒处理。托幼机构、学校、影剧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要搞好环境卫生,保证空气流通。负责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和医疗救治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接种麻疹疫苗进行预防。
6、开展流行因素调查及预防控制措施评价
评估疫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15岁以下儿童麻疹疫苗接种情况、病例免疫史、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开展情况、病例居住环境、当地人口流动情况、医院感染情况,综合分析暴发原因。对采取的应急接种、医院感染预防控制、传染源管理等措施进行分析,评价控制效果,预测疫情发展趋势,及时调整控制策略和措施。
7、做好暴发疫情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疫情处理完毕后7天内完成调查报告,逐级上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填写麻疹暴发疫情汇总信息表,并及时录入麻疹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
(三)开展强化免疫活动及查漏补种工作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短期内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阻断麻疹病毒传播的有效手段,为达到强化免疫的效果,确保接种率达到95%以上。根据我省疫情实际,争取在2009年全省14个市均开展一轮初始强化免疫活动,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目标人群(8月龄-14周岁)的接种率达到95%以上。2011年9月,全省范围统一时间集中开展后续强化免疫活动,目标儿童接种率达到95%以上。